2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區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本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內容指出,盟市(區域)內核準投運的天然氣運輸管道,執行本通知管道運輸價格。本通知未覆蓋區域及覆蓋區域內新建(在建)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由所在盟市發展改革委上報我委核定。
各地要根據管道運輸價格調整情況,及時同步調整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
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表

公告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區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
內發改價費字[2025]61號
有關天然氣管道運輸企業、城鎮燃氣企業:
根據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有關規定,經核定,現就調整區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表見附件。
二、盟市(區域)內核準投運的天然氣運輸管道,執行本通知管道運輸價格。本通知未覆蓋區域及覆蓋區域內新建(在建)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由所在盟市發展改革委上報我委核定。
三、各地要根據管道運輸價格調整情況,及時同步調整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
四、各天然氣管道運輸企業和城燃企業要按相關規定,及時做好價格銜接和服務,保障穩定供應。
五、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相關問題,請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及時向我委反饋。《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居民和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9〕251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通遼市隆圣峰天然氣有限公司與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輸配氣價的批復》(內發改價字〔2017〕1113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大—東天然氣試行管輸費的批復》(內發改價費字〔2020〕806號)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廢止。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表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