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和《北京市液化石油氣鋼瓶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今天起正式推行使用。
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清潔高效的能源,已成為居民家庭生活、餐飲企業、單位食堂的主要能源。統計顯示,我市年液化石油氣用量為40多萬噸,用戶數量約為200多萬戶,其中餐飲企業就有近4萬多戶。因此,液化石油氣的安全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近年來,液化石油氣安全事故屢有發生,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2009年,我市就發生了兩起比較嚴重的液化石油氣安全事故,5月5日,朝陽工地液化石油氣爆燃燒傷39人;9月25日,新街口回民餐館爆燃。前者是因為供應的鋼瓶不合格,為超期未檢和報廢的鋼瓶。后者是因為餐館的工作人員操作不當,致使系統漏氣后遇明火爆燃。
09年下半年,市政府相關部門在全市開展液化石油氣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對燃氣供應企業和單位用戶開展了安全大檢查行動。2010年3月份,又組織開展了全市餐飲業燃氣使用狀況普查,普查我市城區和遠郊區縣的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3.7萬戶。
通過檢查和普查發現,我市大部分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中小餐飲企業、施工工地食堂等單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燃氣安全隱患和問題,突出表現在供應和使用不合格鋼瓶、供用氣雙方沒有供應合同,或雖有合同但沒有安全責任。出現類似朝陽工地的燃氣事故,很難找到供氣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用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中關于燃氣供應企業與單位用戶簽訂安全供應合同的有關規定,規范我市液化石油氣經營行為,維護供用氣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組織起草了《北京市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和《北京市液化石油氣鋼瓶租賃合同》的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兩個示范文本曾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5日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征集過社會各界的意見。
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總結了我市近年來液化石油氣行業供用氣相關工作情況的基礎上,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大量供用氣投訴和訴訟案例,起草了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中明確了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和餐飲經營單位、建筑工地、旅游行業企事業單位、教育和醫療機構等單位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強調了供用氣雙方的安全責任。
同時,示范文本還進一步明確供氣時間、液化石油氣氣質和單位用戶用氣設備的安全巡檢等相關內容。其中,示范文本還提出了合同爭議機制。示范文本有關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相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如使用示范文本,可登錄首都之窗、北京市工商局網站、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網站、千龍網下載電子版文本,或到北京市燃氣協會領取印刷版文本。